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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政策措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5-02-24 13: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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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项政策措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五金2月2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北京市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专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处长杨靖国,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处处长郑桐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副处长黄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龚庆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崔莉等出席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习总指出,要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细加工,做足做活“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文章,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三头三尾”核心,就是挖掘产业全链条增值潜力,其中加工环节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关键,也是构建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核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农业增值增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用地支持、准入管理、装备提升、产品创新、仓储流通、市场拓展、金融支持、人才培养、质量安全等9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若干措施》有五个特点。

  一是突出政策支持边界。《若干措施》明确,要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政策,对平原地区和生态涵养区的生态红线外本地自产农产品加工项目不予禁限。重点支持从事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以及葡萄酒制造的中小微企业,促进农产品就近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二是突出企业需求导向。《若干措施》聚焦农加工主体反馈的“用地难、准入难”两大痛点,提出“国有建设用地、点状配套设施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四条落地路线,允许在现有设施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着力解决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难题;同时,明确了经信、农业农村、规自、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要在备案、审批等环节为农产品加工主体市场准入做好服务。

  三是突出发展特色产品。《若干措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结合北京市农村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区域特色,鼓励农产品加工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开发体验式农产品加工项目。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发高端、定制化的农产品加工品,发展“小而精”“优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培育具有“京味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四是突出激发主体活力。《若干措施》加大了政策的含金量,提出对提高本地农产品加工能力、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的新主体项目,根据《北京市乡村振兴产业综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要求的农加工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支持;同时,按照政银担企协调联动的机制,对符合要求的农加工项目,提供政策性担保、贴息等金融支持;此外,我们还将深化“北京优农”品牌建设,通过开展农产品进社区、举办“北京特色农产品消费季”、京郊特色农产品市集等形式,助力农加工主体打造品牌、拓展市场,激发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五是突出质量安全底线。《若干措施》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引入先进设备和技术,为符合条件的农加工中小企业开展绿色诊断,指导技术改造;在促进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引导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筑牢质量安全屏障。

  总之,农产品加工业是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构建利益链的关键环节,对于实现农产品减损增效,提高农业附加值,推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推动政策实施,深入基层、农业企业等送政策、送服务,广泛开展宣贯活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问题:刚才提到“对提高本地农产品加工能力、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主体项目,按现行政策予以支持”,请问:什么样的新主体能享受农产品加工的支持政策,怎么样才能享受到这个政策?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乡村振兴产业综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支持新主体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机制。鼓励新农人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发展土特产、新食品加工、休闲农业、电商直播等业态,助力新主体提升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市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闲置厂房盘活、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新型智能装备应用、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探索等。对于纳入支持的新主体项目,市级财政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支持,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首先,符合支持范围。我们产业的基础依托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凡是符合区域农村产业发展定位布局,具备一定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的主体,都可以参与项目申报,都有争取项目资金的机会。

  其次,有较好的联农带农机制。新主体支持政策坚持惠农、富农,把是否有联农带农机制,是否能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致富,作为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有一定的资金配套能力和项目成熟度。财政资金支持农加工项目,起的是引导、示范作用,主要还是靠市场主体自身投入。因此,推进农加工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有一定的示范性,需要有一定的资金配套能力,项目用地、资质、内容等要符合规划,手续完备,科学合理,确保项目确定后能够迅速实施,建一个成一个。

  最后,申报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所有申报支持的项目都要提前入库储备,编制项目申报书,择优遴选。符合支持方向和要求的,通过部门联审、财政评审后,下达建设任务情况,按照要求开展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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