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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机制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机制五金为及时发现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聚焦健全“校园餐”举报奖励监督网格体系,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暂行规定》,将校园食品安全内部人员纳入重要范畴,明确对象范围、举报渠道、受理程序等关键点,健全举报奖励责任制度。特别是,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人举报奖励资金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引导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据实举报。 发挥青海省12315受理服务中心作用,设立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专席,做到专人受理、严格保密。围绕“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等7类重大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众、学校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广泛征集“校园餐”突出问题线索。期间,收到投诉举报5起,均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完成。 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注重对举报奖励的宣传引导,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印发《西宁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办法》,制定完善奖励程序。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加快对“安康河湟”监管平台的升级改造,确保将“人防”“物防”“技防”有效结合,实现监管效力最大化。海南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州财政等部门健全“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海南州《关于征集“校园餐”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餐饮服务质量。